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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锋:产教融合需要学校和企业强化共同意识、推进共同行动


来源: 时间:2019年05月05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设置了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基本条件,鼓励各类企业平等申报,踊跃参加。

  日前,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陈锋做客新华网访谈间,围绕《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回答了企业如何通过“投资于人”积累人力资本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及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中应该发挥何种作用等相关问题。

  推进产教融合改革需要企业积极参与

  陈锋认为,推进产教融合改革的过程,需要企业积极参与,如果没有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就会落空。从培育市场创新主体来讲,产教融合一方面有助于解决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人才和科技瓶颈,增强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另一方面对推动创新创业培育创新创业新主体方面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通过产教融合 在我国形成创新生态系统

  陈锋表示:“我们希望把产业链和创新链重新进行调整,把人才链和教育链重新进行调整,使它们融合到创新生态系统中间。不管是大中小企业还是研究型大学、应用型高校、职业院校,都可以在这个中间找到自己的位置,通过这样的产教融合,能在我们国家形成一个创新生态系统,从而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新的动力。”

  陈锋提出,对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来讲要持续深化“机制性改革”,他认为,重点要突出三方面:第一,需求导向。“从过去以供给导向为主转向需求导向为主”。第二,坚持创新导向。“推动产教融合,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要构建一个创新生态系统,要坚持为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作出学校的贡献。”第三,坚持贡献导向。“如何评价学校的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贡献,最重要的是看为国家战略发展、为产业转型升级、为社会和民生建设作出了怎样的贡献。”

  与此同时,陈锋认为,伴随着《实施办法》的出台,学校和企业都需要建立四个共同的认识:首先,通过产教融合,共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其次,通过产教融合,要共同应对新技术的革命。第三,要共同建设技术技能积累创新的共同体。第四,共同传承和弘扬创新精神、工匠精神。“产教融合不是把企业等同于学校,也不是把学校等同于企业,而是企业和学校要各自发挥各自特长,各自找准自己的定位,二者在创新过程中间起到的是相辅相成、叠加倍增的作用。”

  (摘编自新华网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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