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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作者:外国语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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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第一条 学院对实验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学院书记、院长主抓实验室工作,副院长分管实验室工作,学院实验实训室全面负责实验室管理工作。

主管领导:文宇 陈红梅

分管领导:陈怀志

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徐宗毅

资产管理员、实验室协调员:刘丽璧

第二条 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其职责是组织、建设、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全院各实验室建设与日常管理。主管院领导与实验实训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学院实验实训室下面设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各实验室指定1位安全管理员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实验实训室主要职责:在学院主管实验实训室工作的院长领导下,主持实验实训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实验实训室的各项管理制度,督促与检查实验实训室各项安全措施份落实,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及时处理与实验实训室有关的紧急事项,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并将相关记录存档。执行并认真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指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制定岗位责任制,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完成教育部、教育厅、学校所需要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数据上报工作。

2、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职责: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员每周至少进行1次对院全部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并在填写实验室检查表格;检查实验实训室是否存放管制刀具、进入实验室填写的实验室安全记录本是否按时做好记录;检查实验室存放的灭火器数量是否齐全、灭火器月检卡是否按月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检查实验室是否存放大功率电器、是否存在随意拉电线、电源插线板是否正确摆放(电源插线板不准落地摆放)等安全用电情况;检查实验台设备是否摆放整齐、实验室是否清洁、实验台是否有生活用品和食物等私人物品、垃圾箱是否及时倾倒等内容;检查疫情期间实验室每天的消杀记录填写情况。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框架如下。

 

 

图1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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