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关于设计和印刷毕业纪念册采购项目
谈 判 文 件
项目编号:SCLTZB2018-243号
中国·四川
采 购 人:西昌学院
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二0一八年五月
目 录
{C}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C}3{C}{C}
第二章 谈判须知 {C}5{C}{C}
第三章 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 {C}17{C}{C}
第四章 技术和商务审查标准及要求 {C}18{C}{C}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C}19{C}{C}
第六章 竞标文件的格式 {C}20{C}{C}
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C}32{C}{C}
{C}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昌学院委托,拟对西昌学院关于设计和印刷毕业纪念册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谈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 购 人: 西昌学院
2.项目名称 :西昌学院关于设计和印刷毕业纪念册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SCLTZB2018-243号
4.项目包数:共1包。
5.采购内容:西昌学院关于设计和印刷毕业纪念册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七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提供三年内承担的教育单位类似宣传册制作的封面及本单位名称的印刷册或合同原件;
8. 提供印刷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四、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5月23日上午9:00至2018年05月24日下午17: 00时止。
五、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西昌市长安南路海河桥转盘处怡家国际酒店背后停车场3楼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 月28日 北京时间09:30
八、谈判地点:西昌学院北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九、谈判时间:2018年05 月28日 北京时间09:30。
十、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27503(报名咨询)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2/802(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十一、采购人:西昌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4-2580082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15万元 |
2 | 采购人 | 西昌学院 |
3 | 项目名称 | 西昌学院关于设计和印刷毕业纪念册采购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SCLTZB2018-243号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6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 |
7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3000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19966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截止时间: 2018年 05 月25 日上午11 :00 分。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保证金! *本项目接收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详见本采购文件末页附件三) ! |
8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10%。,缴到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3000元。 2、代理服务费账户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悦路支行。 银行账号:03092100000148990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招标编号”代理服务费。 |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竞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竞标文件的供应商。
2.3“采购人”系指西昌学院。
2.4“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的“西昌学院关于设计和印刷毕业纪念册采购项目”。
3.合格的竞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本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4.委托竞标
如竞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5.竞标费用
无论竞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竞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竞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6.1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数量、技术参数和要求、谈判方法和程序及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谈判邀请;
(2)、谈判须知;
(3)、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
(4)、技术、商务审查标准及要求
(5)、采购合同;
(6)、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及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7)、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2竞标人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竞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竞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竞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当在竞标截止前3天按竞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拟竞标人。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竞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拟竞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8.2为使竞标人在准备竞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竞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拟竞标人。
8.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竞标人有约束力。
四、竞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竞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竞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竞标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竞标可能被拒绝。
10.竞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竞标文件、竞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0.2竞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竞标文件的组成
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
(1)竞标声明
(2)竞标资格证明文件
(3)竞标单位简介
(4)类似业绩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6)报价部分(第一次报价、谈判后第二次报价(如有需要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第三次报价),按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竞标报价单格式报价)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技术响应表;
(3)商务响应表;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竞标文件格式
12.1竞标文件全部采用A4纸张按上述格式进行统一排序,用中文打印并胶装成册。(不得有活页,否则作无效竞标)
12.2供应商获得谈判文件后,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竞标文件。谈判文件规定采取多轮报价的,供应商可以在谈判结束后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而不影响谈判文件中的第一轮报价。
前款所称竞标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
12.3竞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竞标文件格式,但可以同样格式扩展,填写竞标声明、报价表。
13.竞标报价
13.1竞标人可分包进行竞标,但不得仅对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竞标,否则,报价将被拒绝(如有分包)。
13.2竞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竞标报价单”格式填写竞标项目的价格。竞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竞标方案,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竞标方案。
13.3报价单中的竞标报价应包括项目的安装调试、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及售后服务期内的服务费、安装调试货物时所需耗材费等一切费用。
14.竞标货币
本次谈判项目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5.竞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竞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竞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竞标文件的一部分。(详见第三章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6.竞标项目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
16.1竞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项目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作为竞标文件的一部分。其他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经谈判小组与之谈判后,仍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则该竞标作无效竞标处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图纸如有提供:
(1)主要服务内容的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技术、商务响应表。
17.竞标保证金
17.1 竞标人竞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竞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的一部分。联合竞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竞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竞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竞标保证金采取公对公银行转账形式。
17.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当地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竞标保证金的竞标将被拒绝。
17.4 竞标人所交纳的竞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7.5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银行手续费除外)。
17.6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已签订的合同2份(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18.竞标有效期
18.1竞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竞标有效期为 30 天。
18.2因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竞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或传真形式,竞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竞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标文件, 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竞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竞标保证金的规定在竞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9.竞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份数一份(谈判文件正本盖章后扫描以PDF文档存入),在每一份文件右上方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竞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竞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
19.3除竞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竞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竞标文件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9.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竞标概不接受。
五、竞标文件的递交
20.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竞标人应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竞标人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也可分正副本单独密封)。注:电子文档均采用U盘形式储存后进行递交。
20.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0.3竞标文件由专人送交,竞标人应将竞标文件按20.1~20.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竞标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0.4第二次报价文件为现场报价,竞标人应事先按谈判文件报价格式准备好报价文件和密封条,信封,或由代理机构准备报价文件。在最终谈判结束后,按规定的报价文件密封标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应将填写完好的报价单密封于事先准备好的信封内,用密封条封口,并在密封条上签字,盖章(或摁手印)。向评标小组作出最终报价承诺。
21.递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根据20条规定,所有竞标文件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竞标邀请中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1.2出现第8.2款因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竞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22.迟交的竞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竞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竞标文件。
23.竞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3.1竞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执行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竞标人对竞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通知应按第19条和第20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竞标文件”或“撤销竞标”字样。
23.3竞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竞标文件。
23.4竞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竞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竞标文件,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17款的规定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六、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24.谈判小组
24.1采购执行机构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应当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或经济或法律类等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对竞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2谈判小组成员中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25.资格审查
25.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5.2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5.3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采购法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25.4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25.5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执行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当场宣布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在谈判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
25.6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并由采购执行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终止竞争性谈判公告
26.谈判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8.2款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竞标人派代表参加。谈判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26.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变更内容不得含有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谈判小组应对变更内容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 变更内容的书面材料应由采购代理机构送财政部门备案),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6.3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26.4谈判小组经过以上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26.5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6.5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26.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谈判或者成交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或者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2)谈判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的;
(3)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5)不依法签订采购合同的;
(6)不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川财采2012-3号)本办法第三章第六节规定的谈判,导致谈判失败的,给予批评,禁止其参加该项目以后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出现本项第(1)至(6)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7.竞标文件的澄清
27.1为了有助于对竞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竞标人质疑,请竞标人澄清其竞标内容。竞标人有责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7.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
28. 竞标人有下列之一者,该竞标人竞标无效:
(1)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2)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3)竞标人的最后报价超出规定的竞标限价。
(4)竞标人谈判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29 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一)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的供应商经淘汰后不足3家的;
(三)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四)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谈判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并公告失败的详细理由。
30.定标准则
30.1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但当所有供应商最后报价完全相同时,质量优者优先,报价和质量均相同时,服务好的优先,谈判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
30.2供应商报价结束后,根据采购人的委托,谈判小组将依据《采购法》以及30.1条定标原则的规定,直接确定1名中标人。
30.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谈判报告的有效性。
31、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2.保密
32.1有关竞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谈判小组人员及工作人员和竞标人都不得透露给其他竞标人或与上述评比工作无关的人员。
32.2竞标人不得干扰谈判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评比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竞标。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执行机构将依据评委会的确定结果,直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34、成交通知
34.1定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示成交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果《成交通知书》不能在7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超过竞标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4.2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3对未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竞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的设备)。
34.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可以参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项目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幅度不能超过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36.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缴到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交款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37.签订合同
37.1成交方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7.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方的竞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7.3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次中标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本次中标项目,也不得将本次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8.售后服务
成交供应商必须针对所投货物向采购人做出售后服务承诺。
39.腐败、欺诈行为
39.1定义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谈判小组在评标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影响采购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损害采购人利益,包括竞标人之间串通竞标,人为地使竞标丧失竞争性。
39.2如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某竞标人在本次谈判采购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将拒绝其竞标。对情节严重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一段时间内拒绝该竞标人参加采购代理机构所组织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章 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
一. 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 审查标准
资格要求
序号 | 审查项目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 | 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8年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暂无财务报表,须提供公司财务制度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 | 社保和纳税的缴费凭证(2017年或2018年任意1个月)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有效 | 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7 |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8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有效 | 原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
9 | 提供三年内承担的教育单位类似宣传册制作的封面及本单位名称的印刷册或合同原件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0 | 提供印刷许可证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注意: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完全满足上述谈判文件要求。
B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4、承诺函
承诺函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竞标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参照《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 (填写:“满足”或“不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 (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监狱企业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此证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参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此证明。
4、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8年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暂无财务报表,须提供公司财务制度;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社保和纳税的缴费凭证(2017年或2018年任意1个月);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C 单位简介
D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E 业绩(若有)
F 竞标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报 价 单 |
招标编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投标单价(万元) | 投标总价(万元) | 交货时间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 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
3.“报价单”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4.“报价单”以包为单位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
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谈判文件 | 备注 |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注:见谈判文件第七章除商务要求外的其他所有内容,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 |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 | | | |
注: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资格要求及第七章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服务承诺书
此项由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采购人服务要求自行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