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西昌学院2018年全校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来源: 时间:2018-05-29 09: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西昌学院2018年全校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 选 文 件

采购编号:SCLTZB2018-147-2号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采 购 人:西昌学院

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二0一八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3

第二章 供应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资格证明文件 1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

第五章 项目需求 15

第六章 评审标准 17

第七章 比选文件格式 18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昌学院委托,对西昌学院2018年全校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比选,现诚邀贵单位参加比选,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人: 西昌学院

2.项目名称 :西昌学院2018年全校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3.项目编号:SCLTZB2018-147-2号

4.采购包数:共1包。

5.采购内容:西昌学院2018年全校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二、被邀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计划工期:合同约定

四、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529 日上午09:00至2018年 530日下午17: 00时止。

六、比选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比选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西昌市长安南路海河桥转盘处怡家国际酒店背后停车场3楼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比选时间:2018年61日北京时间午10:00 

九、比选地点:西昌学院北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十、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27503(报名咨询)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6/802(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十一、比选人:西昌学院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4-258008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附表

项目名称:西昌学院2018年全校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SCLTZB2018-147-2号

序号

        

1

采购人:西昌学院

2

采购方式:比选

3

评标方法:完全满足选文件的条件下,基础标准上浮比例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

5

最高限价:30万元

6

比选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7

比选保证金:6000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19966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截止时间: 2018年  5    31日上午11:00时。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保证金!

*本项目接收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详见本采购文件末页附件三) !

8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收履约保证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1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19966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招标编号”履约保证金!

9

比选截止时间:2018年 61日北京时间10:00。

联系人:周女士          咨询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6/802

地点:西昌学院北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10

文件正本份数:1份;文件副本份数:2份;电子文档份数:1份。

11

有效期:比选截止时间后30天(日历日)。

13

服务地点:西昌市。

二、总则

1、招标方式及定义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邀请中所述项目。

1.2“比选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西昌学院。

1.3“招标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比选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服务”系指比选文件的西昌学院2018年全校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2、合格的供应商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比选费用

无论邀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被邀单位自行承担与参加邀请有关的所有费用。

4、比选文件的约束力

邀请单位一旦购买了本比选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三、比选文件

6、比选文件构成

6.1比选文件供应商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邀请的程序和评定成交被邀方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比选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格证明文件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评审标准

(7)比选文件格式

6.2供应商收到比选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比选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邀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比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载明的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每一拟供应商。

7.2提交首次邀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比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被邀文件截止时间。

7.3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招标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8、要求

8.1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比选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2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比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比选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应该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写比选响应文件。

10.2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A4纸张按上述格式进行统一排序,用中文打印并胶装成册。

11、比选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比选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报价部分

(1)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分项明细报价一览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线路租赁、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3)比选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2 资格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邀请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函;

 (2)投标报价表;

(3)供应商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4)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5)其他内容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计内容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比选响应文件货币

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标注。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4、比选保证金

14.1 供应商进行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当地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比选保证金的竞标将被拒绝。

14.3 供应商所交纳的比选保证金不计利息。

14.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银行手续费除外)。

14.5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中选人在中标后,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已签订的合同2份(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1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比选文件的;

(2)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比选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比选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供应商需提供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份数一份,每份比选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比选响应文件中。

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比选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比选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6、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比选响应文件均不退回。注:电子文档均采用U盘形式储存后进行递交。

16.2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应:

(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比选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如果比选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 比选响应文件时,应原封退回。

16.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7、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7.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比选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比选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8、迟交的比选响应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比选响应文件

六、 比选与评审

19、比选小组

19.1采购执行机构组织实施比选采购活动应当成立比选小组。比选小组由比选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比选小组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9.2比选小组成员中的比选人代表应当由比选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比选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9.1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0、供应商澄清

20.1比选小组在对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比选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比选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比选程序

21.1符合比选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上浮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比选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

21.2根据比选人的委托,比选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报价和第21条比选程序的规定,直接确定1名中选人。

21.3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比选报告中签字确认,对比选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比选报告的有效性。

22、响应无效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比选保证金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4)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其他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七、 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比选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23.2比选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4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及比选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3.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4、履约保证金

24.1履约保证金缴到比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交款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24.2 如果中选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5、招标代理服务费

2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500    元。

25.2代理服务费账户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悦路支行。

银行账号:03092100000148990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招标编号”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8年新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暂无财务报表,须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5、社保和纳税的缴费凭证(2017年或2018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合同编号:SCLTZB2018-147-2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项目编号)的比选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条款和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采代理机构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第五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西昌学院2018年全校教职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货物的数量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货物数量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1

生日蛋糕

/

1000

(二)主要技术参数

1、蛋糕原材料组成:

植物奶油+蛋糕胚体+双层馅料(杂果+布丁)+表层装饰(新鲜时令水果)。

2、外观:

 无不规则大空洞、无糖粒、无粉块,皮馅比例适当,馅料细腻,无可见杂质。

3、形状:

 外形整齐,底部平整、无霉变、无变形。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日期:

合同约定。

2、供货地点:

中标单位门市在西昌市城区总数量在6家以上,并提供市区店面地址、电话等详细信息。

3、供货服务:

(1)西昌学院教职工持西昌学院统一制作的领取凭证可在市区范围内任一家门店领取蛋糕。如果我院教职工需要时可提供西昌市中心城区免费送货上门服务。

(2)若教职工不领取蛋糕,可以领取同等价格的商品。

4、质量保证:

中标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条例的规定,有固定生产场所且通过QS质量安全认证的企业。如果供货方提供的食品出现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货方全部承担。

三、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四、报价要求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为固定价,按300元/人为基础标准,供应商根据自身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内容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下对基础标准进行上浮率报价,即供应商满足比选文件采购内容的前提下,对产品的数量、规格、种类等进行上浮率报价(供应商须针对其上浮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2、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原件。

五、节能环保

以上产品如属于第二十三期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则必须提供清单中的产品,提供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第六章评审标准

1、比选小组及专家组成

1.1采购执行机构组织实施比选采购活动应当成立比选小组。比选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比选小组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2比选小组成员中的比选人代表应当由比选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比选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3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比选组织

比选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具体比选事务由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

3、比选程序

3.1在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审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比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3.2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上浮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比选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

3.3根据比选人的委托,比选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报价和第21条比选程序的规定,直接确定1名中选人。

3.4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比选报告中签字确认,对比选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比选报告的有效性。

3.5 比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失败:

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

2)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第七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目 名 称: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一、响 应

致: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为                的比选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件正本1份,副本2,电子文档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同意按比选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的规定。

(4)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5)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别确认成交,我方将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竞标单位名称:                                   地址:                   

(公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四、比选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基础标准上浮率%

投标总价(万元)

货时间

备注

1000

%

30万元

合同约定

注: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为固定价,按300元/人为基础标准。

2、供应商根据自身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内容对基础标准进行上浮率报价。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比选要求

是否响应比选文件

超出

符合或偏离

备注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比选文件所列技术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

比选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七、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致:               

我方参与比选编号为           (项目名称)服务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服务计划及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一: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应退投标保证金

  写:

  写:

单位(盖章)

  位 名 称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二:原交款、汇款凭证复印件

有关投标保证金收退的温馨提示: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等情况影响您的正常投标。

2.为了更好的退还保证金,请各供应商用正楷填写附件一“确认表”连同附件二资料在投标截止日期即开标当天,开标仪式结束后,递交给我司项目工作人员。

3.开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4.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中标的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请在确认中标服务费已到账后(财务部查询电话:028-81717390),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

5.保证金退还程序:

未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81717390)查询。

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将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合同原件二份起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81717390)查询。

附件三:保函复印件(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提交)

有关担保机构保函投标保证金的温馨提示:

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出具保函的,投标无效。

2.下列担保机构可作为(不限于)投标保函的开具单位:

  九州全晟(深圳)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微信):13018191111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编:615000

网站维护:西昌学院网络信息中心

管理员信箱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蜀ICP备05008540号 川公网安备51340102000022号 版权所有(c)西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