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和交流,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为同学们营造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运动风采,达到增强大学生身体素质的目的,校体委和校团委将举办西昌学院2018年新生篮球赛,现将有关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体委和校团委主办,由校学生会体育部承办、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研室协办。 二、组织机构 (一)比赛组织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 任:杜正聪 委 员:侯成万 刘志刚 喻朝阳 袁 颖 蒋中国 胡建春 何福洋 刘吉峰 (二)竞赛组名单 裁判长:何福洋(负责北校区) 副裁判长:刘吉峰(负责南校区) (三)场地器材组 北校区:何福洋 南校区:严 敏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10月22日开始比赛,在南、北校区同时举行。 四、参加单位 北校区: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农业科学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动物科学学院 艺术学院 理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体育学院 南校区: 彝语言文化学院 文化传媒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五、参赛办法、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1.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且身体健康者均有资格代表本二级学院参加比赛,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员12名(队员保险由各学院分团委书面核实)。 2.男队和女队以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名。 3.各参赛队必须在报名时提交报名表(报名表须注明运动员号码、姓名,其中号码必须是00、0-99号)到校学生会各校区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6日下午6点整,抽签时间另行通知。凡未交报名表或超过报名截止日期者,均以自动弃权论。 4.凡参赛队员必须携带学生证(学生证有另用者,必须出示运动员本人所在二级学院分团委开具的学籍证明并附上本人近期寸照一张),以备随时验证队员资格,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5.所有参赛人员均按报名表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得新增或替换球员。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北校区分A、B两组进行,A、B两组前二名出线;南校区采用单循环小组赛确定南校区名次,排名第一的队伍晋级第三阶段比赛(体育学院不参加第一、二阶段比赛,直接进入第三阶段)。 第二阶段:北校区A组第一名打B组第二名,B组第一名打A组第二名;获胜队伍争夺北校区第一、二名, 剩下两支队伍争夺第三、四名。 第三阶段:北校区第一名和南校区第一名与体育学院循环比赛决出全院总冠军(体育学院取并列名次,比赛赛程另行通知)。 2.各队应按竞赛日程上的比赛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准备活动、登记、验证等)。比赛开始前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代表参赛队在签到表上签字方可开赛,若比赛队员不足5人或延误15分钟者,则该队当场比赛以弃权论处,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3.各队应有统一的深、浅两色服装各一套(前后都印有号码,号码数字只能是00、0-99号)。若遇两队服装颜色相雷同,则由竞赛日程上排在前面的队(主场队伍)负责协调,否则不得开赛,造成比赛延误,由排在前面的队(主队)负责。 4.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规则执行(每节及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打净时间),中场休息5分钟。 5.名次排列办法:按胜一场2分、负一场1分、弃权0分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积分相同,则按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若3队或3个以上积分相同,则按积分相同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场次决定,胜场多者名次列前;若他们之间胜负场次相同,则按他们之间比赛的净胜分大小决定,净胜分大者名次列前;若净胜分仍相等,则按他们在全部比赛中的总得分大小决定,总得分大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获得比赛北校区前三名,南校区第一名的男、女队各队及获得全院男、女总冠军队由校团委给予奖励。 八、注意事项 1.因天气等其他原因延误的比赛将另行安排,比赛不顺延。 2.各参赛队员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3.赛前对全体参赛人员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4.每场比赛,需经领队签字后,方可开赛。 5.比赛期间如果影响裁判判罚,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裁判有权利停止比赛,让犯规球队的领队把球队整顿好了再开始比赛。 6.各队参赛队员、工作人员在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判罚。比赛中所有队员、工作人员不得辱骂殴打裁判、对方参赛队员及工作人员,一经发生,其所在球队将被取消本次篮球比赛所有成绩及参赛资格,情节严重的球队可给予禁赛一年的处罚。比赛中违规学生视其情节可给予禁赛1-3年处罚,如同时违反校纪校规,将按照《西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7.各球队领队应管理好自己球队的替补队员和观众人员,替补球员和观众人员禁止进入边线与端线以内,不能进入场地,替补队员做准备活动要穿训练背心或者有区别场上球服的衣服。 8.为作好安全工作并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相关比赛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团组织领导应到场组织协调并现场处理突发事件。 九、为作好安全工作并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相关比赛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团领导须到场组织协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 共青团西昌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