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的实验室在暑假同样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1、暑假期间各实验室采取封闭式管理,由实验室负责人用封条封闭,没有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撕毁封条,否则将承担包括赔偿在内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如有需要使用实验(训)室的,应严格履行手续,主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和耗材的使用记录和安全记录。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 2、进行实验(训)时,指导教师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随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擅自配实验(训)室或场地的钥匙,不转借他人使用。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如餐饮、聚会、为车辆电瓶充电等),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实验室。严禁利用实验(训)室仪器设备进行非法性及任何盈利性活动。 3、实验(训)过程中杜绝脱岗现象,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进行实验。若24小时不间断使用实验(训)室,必须确定责任人24小时值守。实验(训)人员须具有独立操作所用仪器设备的资格,并能够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训),实验(训)期间若发生意外事故,由责任承诺人负责。 4、做好清洁、维护工作,使用后填写使用记录或登记表。 5、加强实验(训)室水、电、气的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电闸附近不摆放易燃物品,杜绝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及时切断电源。离开实验室之前关闭水、电、气开关,断开网联设备网线,防止雷电危害。 6、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易致毒化学品、废液、射线装置、钢瓶、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动物科学学院 2022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