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作者: 科技处

  西昌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要求,现将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2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按学校拟定的专家遴选标准邀请专家,形成评议意见。各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修改意见和评审意见修改申报书;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内部评审、评价会,并对拟报送项目形成意见明确的推荐表。

  2023年3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汇总报送专家评审意见及二级学院推荐汇总表。

  2023年3月6日前,各申报老师于国家自科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导出打印,报送纸质申报书1份至科技处1-14办公室张文锋处。

  2023年3月9-10日,反馈审查意见,请申报人本人或执笔人到科技处1-14办公室领取审查意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3月15日12:00前,在线提交申报书最终版。

  注:

  ☆1.2023年度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均为在线填写生成,请各申请人登录系统后及时按要求完善个人科研及学术简历,项目申报书填写时及时邀请参与人按要求在线填写个人科研简历,2022年生成的参与人和申请人简历因模板更换,须重新生成。本年度参与人不再列出学生,仅填写参与学生人数。

  2.2023年度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及材料较往年变化较多,请各拟申报老师仔细阅读“申请规定”和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

  ☆3.联合基金项目为自科基金委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投入经费设立的项目,资助强度与重点项目大致相当,研究方向符合指南要求的均可申报,不区分省内外。

  4.申请代码必须选择至二级代码,仅选择到一级代码的申报书,自科基金

  委将不予受理。

  5.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向科技处申请开户,开户方式:(1)将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好、电子邮箱、职称及所在二级学院)发至张文锋OA(标题注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账号”),(2)收到激活邮件后及时激活并完善个人信息,激活链接72小时有效。注:发送信息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激活邮件,请与科技处张文锋18108216877联系。

  6.请各申报人务必于3月15日12:00之前在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上传最终版本,科技处将于2023年3月15日17:00关闭自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申报通道。

  7.限项规定(2023年新规定):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只能申请1项,参与2项,具有高级职称的申报人,主持与参与(申请与在研)合计不超过2项,且与科技部项目联合限项。

  8.科研诚信:申请人务必准确提供申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的职称、学历、申报书所涉及试验数据等。严禁使用他人撰写的申报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具有高级职称也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所提供的同行专家推荐信务必为推荐人本人签字的推荐信;在读博士必须以在读博士身份申报基金项目,并按要求提供导师本人签字的导师同意函。

  9.如需有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马衍阳 15984964219  张文锋18108216877/18683930792

  10.其余未尽事宜请查看《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技处

  2023年01月15日

  2023年国家自科、社科基金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国家自科基金申报书撰写要求.docx

  国家自科基金专家评审表.docx

  西昌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docx

  预算表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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