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教师: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的通知》要求(附件1),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但被决策采纳的成果。申报者以及参评成果需符合《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附件1)。
二、申报限额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实行限额推荐申报,省规办负责组织本省的推荐申报工作,省规办下达我校申报限额数量2项。
三、校内申报流程
(一)初评要求
1.材料要求
负责人按照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2)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附件3)
(3)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
以上材料按“文件名称+学院+姓名”(如: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区申报评审表+XX学院+XXX)方式分别命名;压缩后的文件按照“成果类别+姓名+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区申报”(如:论文+XXX+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区申报)命名,发至各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汇总后,电子版发至科技处成果科刘虹杉oa,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办公室刘虹杉处(至正楼423室)。
2.报送要求
(1)鉴于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和教师于于10月31日17:00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科技处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2)各成果申报人将申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汇总本学院申报材料后,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申报人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3)所有申报成果材料需自行备份,一概不予退还。
(二)通过初评后的材料报送
1.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及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只能由学校管理部门账号进行上传,个人用户账号没有操作权限。通过校内评审的申请人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须交由科技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
2.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并补充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分别上传;待申报信息完备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即为学校审核通过,之后如发现还要进行修改的,请先审核为“退回修改”,修改完成后再点“审核”设为学校审核通过即可。
联系人:马衍阳15984964219、刘虹杉18583886160
附件1: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 西昌学院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科技处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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