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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     作者: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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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昌学院肇始于 1939 年北洋工学院内迁创建的国立西康技 艺专科学校,位于享有“月亮城”“太阳城”“小春城”“航天 城”美誉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有安宁、邛海两个校 区, 占地 1900 亩。学校是四川省首批整体转型试点院校,国家 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 100 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 府、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

                                                               

                                                               

  一、西昌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 双证)学位点简介

  西昌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以下简称学 院)创建于 2016 年 12 月,坚持“党建领院、质量立院、科研强 院、文化兴院、服务名院”理念,秉承“地方性、应用型、协同 化”办学特色,开设行政管理、旅游管理、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等专业,践行“管工融合”办学,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专业协调 发展。学院重视德行人品修养与夯实通识学理基础、强化实践能 力锻炼与综合素质拓展有机统一,培养信念坚定、道德高尚、专 业扎实、技能过硬、责任心强、善于协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西昌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 双证)专业学位点授权建设在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 双证) 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旨在为  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等培养具备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和良  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  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  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  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学位点建有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四川 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平台,拥有一支由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教学名师和四川 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等构成的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现有专任教师 45 人,兼职导师 6 人,行业导师 14 人,其中:国务院政府特殊 津贴专家 1 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4 人;教授及副教授职 称 36 人、博士 23 人、有专业实践经验教师 39 人、双师双能型 教师 18 人。近 5 年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4 项,立项国家级科研 项 目 13 项、省部级 25 项, 出版专著(教材)49 部,提交政策 建议、咨询报告 47 件,发表论文 204 篇,用在地研究成果赋能 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入学后可选的研究方向:

  (一)行政管理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族地区文化行政管理。以民族文化政策 与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文化创意产业建设与管理 研究为特色。

  (二)城乡公共治理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族地区城乡公共治理。以民族地区城乡 融合发展、基层治理、社会矛盾化解研究为特色。

  (三)教育政策与管理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族地区教育政策与管理。以民族地区教 育政策与法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学校管理研究为 特色。

  二、招生计划

  2026 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 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非 全日制)计划招生 19 人(录取时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 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周末或集中学习)。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 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和规 定。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2023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 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 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毕

  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 作经验(2024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六)立功免初试

  1.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 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 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 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 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 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 即可予以拟录取。

                                                              

  五、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 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 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 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 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 日 9:00—22:00,其中 10 月 12 日至 13 日,面向全省符 合报名条件的往届所有考生。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 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 须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 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 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

  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 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  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  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 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 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在 复试时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 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 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

  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报信息。

  2.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 构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 网上报名编号,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 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 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 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 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 予考试。

  2.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 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 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本科(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相关原件。

  4.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 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等。

  七、考试和录取

  MPA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考试科目:

  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

  2.204-英语(二)(满分 100 分)。

  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21 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 间为准)。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 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 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 制。初试成绩可登录“研招网”查询。

  (二)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

  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 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由招生单位组织实施。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有关 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方案和细则,届时请各位考 生及时关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发布的信息。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 门课程(具体课程见复试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 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学科 与研究生处发布的信息。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四)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 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  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的考生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 布。

  八、学制、学习形式及学费

  (一)学制:3 年,最长学习期限为 5 年。

  (二)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三)学费:12000 元/学年。

  九、加分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 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 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项目不累加。

  (二)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 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 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 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 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 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十、学历与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完成硕士 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西昌学院公 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3323500501

                           王老师:13895089169

  网址:https://www.xcc.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 1 号

  邮编:6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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