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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学术讲座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0日     作者: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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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丰富校园文化,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与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预科学院结合我院教学、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是指由预科学院面向全院举办,由本院教师或校外专家、学者讲授的学术报告和知识讲座(以下简称“学术讲座”)。

  一、讲座内容

  讲座内容应紧扣学术主题,贴近少数民族预科人才培养实际,弘扬“明德、乐学、求实、至善”的校训精神,传播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讲座内容应健康、严谨、科学,不得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相悖。学术讲座应服务于教学和科研,有助于提高我院教学、科研水平。

  二、讲座形式

  每次学术讲座的时间应不少于1.5小时。讲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每学期由预科学院统一安排20-30场学术讲座,其中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所作的讲座不少于2-3场。

  三、主讲人员

  学术讲座的院内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举办学术讲座。

  四、组织管理

  1.学术讲座由教务科统一管理,各教研室、教学班协助。讲座举办之前需填写学术讲座申请表,要求本院符合主讲条件的教师每学年至少提出2次学术讲座申请。

  2.教务科应在每学期初根据我院教学需要及申请讲座情况确定讲座主题和主讲人,并向全院公布本学期的讲座计划书。讲座计划书包括讲座题目、主讲人资历、讲座内容提要等。

  3.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院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应至少听14次讲座。每学期开学初学生根据讲座计划书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讲座,各班整理汇总学生意向后提供给教务科,再由教务科汇总后确定讲座的时间、地点、听讲人数及场次并向全院公布。

  4.每次学术讲座,应安排专人进行考勤。

  5.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应根据所听的讲座进行选题,每人应完成一篇小论文的写作(少数民族预科生3000字以上,一类模式预科生2000字以上)。教务科统一安排本院主讲教师对学生进行小论文指导。

  五、经费支付

  1.由本院教师主讲的学术讲座根据听讲人数计算工作量(每场讲座以3课时为基数,并乘以西昌学院教务处规定的课时系数),并纳入我院教职工绩效工资核算。

  2.邀请校外专家做学术讲座,由西昌学院人事处审批并负责支付讲座费用,按西昌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少数民族预科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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