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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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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

(试 行)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沟通教学信息,掌握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有效开展教师间相互学习和相互促进,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要求

1.学校领导(校长)要带头听课,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其中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周听课应不少于2节。学校领导听课的目的旨在深入教学第一线,加强领导与师生的沟通,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学校主要职能部门领导即各处室中层领导听课,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各职能部门领导听课的目的旨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3. 各教研组组长听课,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教研组长听课的目的旨在结合本专业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4.全体教师均应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每学期至少互相听课12节。

5.听课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之一,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全体教师应积极开展听课活动。听课要做好记录,作为期末进行综合测评的一项依据。听课的目的旨在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6.听课事先可不打招呼,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教师听课。听课教师应做好听课记录,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表中要有被听课教师的亲笔签名。听完课后,听课教师和授课教师要主动交换意见,探讨相关的教学问题。

7.听课要扩大覆盖面,听同一教师的同一门课程一个月内最多记录2次。

8.对于首次开课的教师,各教研组织学科邻近、责任心强的同行教师听试讲,并在实际开课时跟踪听课1—2次;新开课教师也要在开课两年之内去听本教研组优秀教师的课(至少1—2次),以对新开课教师进行分析帮助,保证新开课教师的教学质量。

二、听课方式

1. 校级领导面向全体任课教师听课、评课;任文化课的中层领导侧重文化课的听课、评课;任专业课的中层领导侧重专业课的听课、评课。教研组长和教师侧重本教研组成员听课,鼓励跨教研组跨科目听课。

2.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听课者自主择科,也可以组织重点听课、观摩听课等。

3.听课内容包括:教学环境、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三、听课的组织管理

1.各级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教研组长以及教师要自觉遵守听课制度。

2.学校教务处负责监督和管理全校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4.听课记录本统一到学校教务处领取。

5.每月末(4周),各教研组要统计本组教师听课次数,认真做好梳理总结工作,并在本组内公布,教务处将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听课记录本》进行抽查。

6.教务处期末将每位教师的听课记录进行汇总,听课情况将作为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期末综合测评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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