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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教学督导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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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政部教学督导实施办法

为了明确督导组的工作任务,做好教学督导工作,根据思政部2016年9月制定的教学督导制度,结合迎评促建、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做好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督促检查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机制建设,使教学督导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增强计划性,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三、做好听课评课工作。主要听好以下课程:新进(调)入教师的课申报职称教师的课,对其课堂教学水平做出评价意见教学问题较多的教师的课,通过跟踪监控帮助,促其增强责任心,帮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四、做好教学秩序检查工作。教学秩序检查的内容:检查教师是否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执行课程表,有无随意调、停课的现象,是否严格管理课堂纪律,是否有影响课堂教学的其他不当行为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和到课率的情况,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有无穿拖鞋、穿背心等上课的不文明行为,是否精神饱满、集中精力听课,是否有影响听课的其他不良行为教学保障到位情况,能否准时开启教室门,教室安排是否落实等。

五、做好教学管理检查工作。

、做好实践教学的检查工作。

、参与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

、做好教学督导信息反馈通报工作。

九、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思政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

十、本办法从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0一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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