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0日 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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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教师考评暂行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完善教学激励及约束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师工作业绩,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自身素质,促进思政课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领导机构
考核工作由思政部教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小组由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组成,平时由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和教学秘书抽查与督查,考核结果和工作量审定由考核工作小组在全面审核相关统计表、原始材料基础上做出。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二)坚持质与量结合的原则,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
(三)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
三、考核项目
(一)师德师风考核
(二)教学工作考核
(三)科研工作考核
四、师德师风考核
(一)师德考核重点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及所受党内或行政奖惩情况,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考核评价教师。
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思政课教师不得有七种师德禁行行为: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二)考核等级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此外,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政治纪律和师德要求的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停课,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合格教师考核要求:
1.遵守师德:即坚定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散播谣言;为人师表、品行端正,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学风正派,空间教学合格;
2.服从安排:即服从学校、院部、系室的安排,承担专业建设、水平评估、常规教学、担任导师等工作任务;
3.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参加学校和思政部安排的学习培训、教学科研等活动。
4.没有事故,即全年未发生一次或相当于一次以上教学事故。
一票否决情况(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教育方针,随意散播谣言的;(2)触犯国家法律或违犯学校纪律并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3)有意向学生泄露考试内容、降低评分标准或纵容学生舞弊;(4)与学生谈恋爱或有不正当关系;(5)侮辱学生人格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6)不承担或无故不完成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7)发生一次或相当于一次以上严重教学事故的。
优秀教师考核要求:
1.坚定信念、遵纪守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占领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学术规范,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为人师表、品行端正。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师德为上,为人师表,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敬业为本,奉献为荣,廉洁从教。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言传身教,以身立教,尊重学生个性,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勇于探索,精益求精,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团结合作,协同创新。
5.勇于担当,服务社会。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
6.优质高效地完成学校和思政部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任务。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奖。
4.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政治纪律和师德要求的教师,先予以停课,再视其情况,批评教育,并按学校和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教学工作质量考核
(一)考核评价原则
遵循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和可操作性原则,以教师完成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价教师工作量的主要依据,力求对教师工作进行全过程评价,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教师教学活动质量。
(二)考核评价内容
1.教学检查:每学期开学前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件等)的准备情况;检查考试试卷命题及阅卷等。
2.同行评教:思政部专兼职教师听课评教。
3.专家评教: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听课评课。
4.学生评教:学校教务处每学期统一安排进行,思政部根据自身建设情况在每个学期随机进行,采用学生座谈、发放调查表、学生信息员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教研活动:思政部组织和学校安排的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活动。
6.教学竞赛:参加思政部组织和学校的教学竞赛,获奖情况。
7.教学团队:参加思政部教学团队活动。
8.教学改革:参加教学改革活动及获奖情况(加分项目)。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1.教学工作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
2.教学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聘任、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评选工作的参考指标。教学工作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奖。
4.对评估成绩较差的教师,由教务处连同思政部领导协助相关任课教师进行问题诊断,并提出整改方案。对于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考评结果为末位的教师,将先行停课,安排学习培训,经同行评课合格后,再安排教学工作。
(四)教学工作考评细则
教研室 : 课程: 教师: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 项目 | 权重 | 评 分 细 则 | 分值 | 得分 |
听课评课 | 30% | 1、被听课教师根据听课结果给与分数,得分90分及以上记20分,得分80—90分记18分,得分70—80分记15分,得分60—70分记12分,60分及以下记8分。(得分区间含下限不含上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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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每学年听课4课时以上,教研室主任每学年对本教研室任课老师听课每人不少于1课时,每缺一次扣1分。 | 4 | |||
3、填写并上交听课评价表。 | 1 | |||
4、参加听课后的集体评课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若属集中一次评课,未参加活动扣4分)。 | 4 | |||
5、上交一份听课评课心得体会。 | 1 |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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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 | 12% | 1、新教案,备课认真,书写整洁,条理清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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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课对象、科目、授课时间(封面)。 有课题、课次。 | 1 | |||
3、有教学目的和要求。 | 2 | |||
4、教学重点、难点切合教材和学生实际。 | 2 | |||
5、有作业布置,题量适宜。 | 1 | |||
6、教案内容完整无缺损(缺一次教案扣1分),教学内容与进度和授课计划基本相符。 | 2 | |||
7、教学环节齐全,能体现主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1分),课后有小结(1分)。 | 2 |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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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 计划 | 3% | 1、按时上交授课计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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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课计划书写工整,授课时数、周数正确(0.5分),课时分配恰当(0.5分)。 | 1 | |||
3、课次与总课时相符。 | 1 |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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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试卷命题及阅卷等 | 10% | 1、试题难度和题量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适合学生特点。(2分)。编制A、B复本试卷(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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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制定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作为评卷的依据。 | 2 | |||
3、使用红色笔评卷,改分处必须教师本人签名。 | 2 | |||
4、填写《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对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在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成绩、试卷一并上交。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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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要求装订试卷 | 1 |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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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 5% | 1、教师必须依据教学大纲、教材的要求、学生的实际及课程的特点向学生布置难易适度,数量适当的作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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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学生作业的书写要求严格。 | 1 | |||
3、批阅作业及时、认真、规范,对出现错误的地方应标记或更正。 | 2 | |||
4、作业等级或分数应与成绩册上的登记相符。 | 1 |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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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 | 15% | 教师每月参加教研活动不得少于2次,以教研室活动记载为参考,每缺席一次扣2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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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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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 | 25% | 根据督导室提供的学生评价结果,优秀25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5分,不合格10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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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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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加分项目) | 上限为10分 | 1、参加本教研室的课程开发和精品课程建设活动,并有课程开发成果,课堂教学中能使用课程开发和精品课程的成果。(加1—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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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结合各专业特点使用项目教学且成绩显著。 | 1 | |||
3、教案中有创新内容体现。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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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教师每学期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1次加1分,3分为上限,以教研室活动记载为参考。 | 3 |
六、科研工作考核
科研工作是指在编在岗教师参与编撰或翻译学术专著、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发表期刊论文、交流会议论文、成果获奖、授权专利等工作。健全学院科研管理制度,完善科研工作考核,促进学科建设,为教师考核、奖励、晋升提供依据。
(一)科研工作考核内容
科研工作考核包括五项: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获奖(教学成果奖加入教学加分类,此处不再加算)、学术会议、学术讲座。
科研工作考核从教师完成基本科研任务、承担课题、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课题级别、成果级别以及所起作用来衡量贡献大小。
科研工作考核由教师自己填报并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再由办公室主任协助分管科研的系领导审核后向部考核小组汇报。
(二)科研工作考核和评分标准
科研工作标准以“分”为统计单位。根据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原则,对教师的科研立项和已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与公示。每年年底对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年度科研工作统计考核。
科研工作考核依照学校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规定执行。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1.科研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聘任、职称晋升、专业技术年度考核的参考指标。
2.对科研工作考核成绩较差的教师,由思政部协助相关教师进行问题诊断,并提出整改方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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