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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昌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术活动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6 15:19:58
作者:学科与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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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营造浓厚学术氛围,现决定举办西昌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术活动季(以下简称“学术活动季”),请各培养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

  一、参与对象

  学术活动以研究生为主体,欢迎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留学生参加。

  二、活动类型

  各单位可结合学科特色和研究生培养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手段,着力提升参与度、扩大影响力、增强美誉度,为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营造浓厚氛围,为研究生成长成才提供有力支撑。

  (一)学术报告

  以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为汇报主体,围绕自身课题研究情况或本学科领域发展前沿、交叉、热点等问题,开展成果汇报和学术交流。可由1名或多名研究生汇报,单个汇报时长10—15分钟。学术报告会应邀请2—3名校内相关导师或专家出席,并进行学术指导和点评。

  (二)学术沙龙

  邀请优秀研究生面对面,围绕科研课题申报、科研论文写作、科研软件使用、职业生涯规划、社会实践服务、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高效时间管理、有效应对压力等方面,开展心得交流和学术探讨。可由1名或多名研究生作主题分享,其他研究生参与讨论交流。沙龙可邀请1—2名导师或相关单位管理老师出席指导并点评。

  三、场次要求

  (一)场次安排

  学术报告类活动不得少于1场,学术沙龙类活动不得少于1场。鼓励各单位结合学科特色,自主安排校外专家学术讲座、跨学科学术研讨、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坊等其他特色学术活动,场次不限。

  (二)必办底线

  各培养单位均须按要求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季系列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办、缓办或以其他工作替代。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仅牵头组织单位计入1场次,参与单位不计入场次,也不得以联合举办为由代替本单位独立开展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并启动

  各培养单位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学术活动季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场次、时间安排、责任人和联络员,并通过OA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2026年10月31日前仍未提交方案、未启动首场活动的单位,由学科与研究生处提醒督办;11月15日前仍未启动的,予以通报。

  (二)分阶段推进

  各单位须按以下时间节点均衡推进,杜绝年底集中应付: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为启动阶段,完成方案报备并启动首场活动;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为集中开展阶段,按计划持续推进学术报告、学术沙龙及其他特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定期固定举办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形成常态化机制。

  (三)材料备案

  各单位须按场次即时填写《西昌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备案表》(附件1),并通过OA发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公号;每场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活动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归档备查;2026年12月31日前,填写《西昌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年度汇总表》(附件2),并将该表加盖单位印章的PDF版本和可编辑电子版本通过OA一并发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公号。未按要求备案或备案材料不齐的,该场次不计入统计。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落地见效。各研究生班(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广泛动员研究生全员参与。

  (二)严格活动标准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活动类型、汇报主体、汇报时长、专家配置等组织实施,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简化流程。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应带头出席相关活动,现场指导点评。活动前做好宣传动员,活动中做好组织协调,活动后做好总结报道,保证活动质量。

  (三)强化督促检查

  学科与研究生处将通过现场抽查、材料核查、师生访谈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

  (四)突出学科特色

  鼓励各单位结合学科优势和研究生培养特点,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着力打造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研究生学术活动品牌,以品牌活动带动整体学术氛围提升。

附件1 西昌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备案表.xls

附件2 西昌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年度汇总表.xls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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