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现将近期将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排查所属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消防控制系统等)是否正常工作,凡有下列情况的,请将排查情况按要求填写,并于4月3日下午5点前通过OA发送至保卫处公号。
1.截至2020年4月1日,灭火器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灭火器瓶身或吊牌上印有生产日期);或指针指示不正常的;
2.室内消火栓水带、枪头缺失的;
3.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损坏的;
4.消防控制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学校现有的消防控制系统楼栋为北学第18幢、北校区综合实训楼、北校区图书馆、北校区体育馆、南校区主教学楼)。
二、请各单位指定1名消防安全管理员,按要求填写管理员信息,于4月3日下午5点前通过OA发送至保卫处公号,并通知其加入“西昌学院消防工作群”(请在4月6日前加入),以便将来更好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根据工作安排,定于4月1日上午10点在北校区第五教学楼大门前开展“西昌学院2020年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请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员准时参加(南校区二级学院不参加),若消防安全管理员有其他工作事务不能参加的,请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加。
上述工作将纳入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安全、年终奖励绩效工作考核。
保卫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