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州、市和学校相关文件、通知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各校区校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进出南、北校区和预科学院的教职工,须出示出入证或使用“钉钉”打卡,不能仅凭编号进出校门,未办理出入证或出入证丢失的教职工请到保卫处办理。
2.凡进出南、北校区和预科学院的教职工家属、租住人员,须出示临时出入证和身份证。
3.从即日起,需到学校办理公务、联系业务的个人、单位,须经学校相关对接部门负责人审批到校人员来源地、行程路线、健康状况等,若无异常,则由对接部门指定经办人提前1天或1小时通过“钉钉”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保卫处同意后并查验身份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4.为教职工进行生活服务的个人、单位,须由教职工审核到校人员来源地、行程路线、健康状况等,若无异常,则告知本单位负责人,由负责人或指定经办人提前1天或1小时通过“钉钉”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保卫处同意并查验身份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5.所有进出校门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进行信息登记。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