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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不可轻易放弃档案


来源: 时间:2021年04月11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应届毕业生:不要轻易放弃档案

在大学校园中,6、7月是个离别的季节,数以万计的大学生将离开母校,轻轻开启社会的大门。对于即将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来说,千万别忘了存放好自己的档案。很多毕业生对自己的档案存放、办理报到手续并不清楚,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档案千万不可弃

  据介绍,教育部、人事部、公安部和劳动保障部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目前在高校毕业生中流行着一种档案无用的观点,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体制了,用人制度日趋灵活,用人单位看重的是劳动者的能力,档案已经失去了其往日的重要作用。因此,不少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自己档案的去向,有的把档案留在学校就不管了,有的换工作的时候不调档案把档案留在原工作单位不管,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

  档案对于一个人来说并非可有可无,它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毕业生将要面对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档案。丢了档案可能会给自己将来的工作生活带来麻烦。

并非所有用人单位均可接收档案

  并非所有用人单位均有接收档案的资质。也就是说,对于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首先要弄清楚自己未来工作单位的性质,确切地说要确定签约单位是否有人事管理权。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它们或它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档案。其次在向学校上报档案转寄地址的时候一定要准确清楚,并及时地确认自己的档案是否寄到。

  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来说,如果选择把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需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如果选择把档案暂时留在学校,要及时地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要求签订《高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在找到工作之后记得把档案关系从学校迁出,以免给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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