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计财处2026年6月公开招聘科研助理 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工作安排 按照《西昌学院2026年6月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心理测试、面试,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面试成绩 | 排名 | 备注 | 1 | 李兴垭 | 513423********6425 | 94.67 | 1 | 进入体检 | 二、体检人员名单 李兴垭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安排:考生自行于2026年6月19日前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回计财处。 (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复检与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西昌学院计财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体检前不要吃早餐、喝水,空腹体检。 (六)体检联系人:王文静;联系电话:15775406236。 四、特别说明 公示考生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本次公示成绩排名顺序补录。拟聘用名单经我校公示无异议后,获得聘用资格。 五、监督电话 0834-2580111(西昌学院纪委办公室) 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西昌学院计财处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