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8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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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民族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研究,四川省第一批全省高校重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西昌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大研究方向,传承弘扬民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促进民族团结。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三类。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无资助经费。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算。重点项目为2年,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为1年,鼓励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结项,具体以项目申请书填写的完成时间为准。需要延期的,须经中华传统文化学院批准。
四、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申请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鼓励在读博士研究生生结合毕业论文选题申报。中小学教师,边远、民族地区研究者有特色的研究项目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要求。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项目;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人曾经立项过的项目。申请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项目,并取消申请人三年内申报中华传统文化学院项目的资格。
五、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在研期间,积极撰写研究论文,参加1次中华传统文化学院组织的学术会议(有特殊情况者可委托课题组成员参加)。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结项成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与申报项目主题相关;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题。
3.申请重点项目结项,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1)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版和集刊)、北大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高校学报(本科)或省级党校学报发表学术论文2篇;(2)公开出版著作1部;(3)完成1篇厅级及以上采纳或签批调研报告。
4.申请一般项目结项,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1)在高校学报(本科)或其他省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公开出版著作1部;(3)完成1篇县级及以上采纳或签批调研报告。(4)在地市级党报公开发表2篇文章。
5.自筹经费项目结项,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1)在高校学报(本科)或其他省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完成1篇县级及以上采纳或签批调研报告;(3)在地市级党报公开发表1篇文章。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办《成果要报》、教育部社科司《专家建议》、省社科办《重要成果专报》等采纳;或在省部级以上报纸公开发表文章,或网络学术研究文章点击率2万+。
6.所有结项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注明“西昌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资助项目”并注明具体编号,否则不予结项。未按规定申请结项的,中华传统文化学院有权追溯撤销该项目;一经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中华传统文化学院项目。
7.所有结题资料需按要求装订成册,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项目起止时间。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封面及目录;(2)立项通知;(3)结题申请表;(4)结题报告;(5)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2部、论文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研究报告等其他成果提交审批盖章的打印件1份。)
六、申报办法及时间
项目申报从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以到达邮戳为准)。
1.请申请人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及《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西昌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2.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申请人单位-项目类别-申请人姓名”,并发送至联系邮箱。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北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1101
邮 编:615013
联系人:巴且古铁
电 话:18140405180
西昌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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