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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04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启动实施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或自愿申报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院校需深刻理解并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2.申报院校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规划学科专业与课程设置,充分发掘并明确应用型课程改革需求。

3.申报院校应有一定的课程改革基础,能准确把握当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工作过程和职业发展为导向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

三、项目程序

1.项目申报。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首批试点院校申报工作。

2.项目评审。2018年4月启动首批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将根据学科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要求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做一体的原则择优遴选项目试点院校。

3.项目签约。经调研、协商,确定试点项目建设目标与内容,并与试点院校进行定制服务签约。

4.项目实施。根据协议及工作计划,在中心指导下,实施试点院校项目建设工作。

5.项目评估。组织专家组进校开展项目评估。

6.示范推广。对试点院校课程建设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四、申报须知

   1.申报院校须参照《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填写《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申报书可通过中心官网(www.csdp.edu.cn)下载。

   2.请申报院校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寄至中心,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以“申报院校名称-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为命名方式发至邮箱:whx728@csdp.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晖湘,010-66093421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邮编:100044)

附件:1.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实施方案

2.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书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8年1月2日

附件1

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引导高等学校在转型发展过程中深化人才培养和课程体系改革,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2015年10月,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转型发展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转变。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

当前,高校转型发展向纵深迈进,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条主线,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优化学科建设、重构课程体系成为转型高校内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将按照“自主申请、需求导向、学校定制、全程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为应用型高校课程改革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观念引领

通过专家报告、经验交流等方式,引导应用型高校树立产教融合、转型发展、课程改革等方面的前沿教育教学观念,深化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地方产业对接合作的发展理念。

(二)师资培训

通过举办应用型课程建设研修班、应用型课程建设大课堂,对项目试点院校师资进行培训;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定制培训模式,聚焦试点院校的转型发展需求,以专家进校和深度指导为抓手,提供更加直接和更具针对性的课程改革支持服务。

(三)课程优化

按照项目试点院校的课程改革与建设需求,结合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情况,指导试点院校调整优化专业与课程结构,建立学科专业课程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开展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材研发等工作。

(四)过程督导

加强对项目试点院校应用型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过程督导,及时掌握院校课改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交流反馈,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五)课程评价

通过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家对项目试点院校的应用型课程体系、课程群、课程单元、教学设计,课程的计划、实施、结果,参与课程实施的教师与学生发展等进行评价。

三、建设服务期

本项目建设服务期为3年,按照相关协议推进实施;建设服务期满后,由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估;对于优秀试点院校,中心将予以专门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中心将组建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专家委员会、项目工作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参与协调、监督和评估项目实施工作。试点院校组建以校级领导为第一负责人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保障资源、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实施。

(二)资源保障

中心将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专家团队、院校资源、优质企业等支持。项目试点院校应提供足以支撑项目开展的师资力量,保障项目实施与本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相融合。

(三)经费保障

本项目经费来源均为学校自筹,项目试点院校应通过多方渠道积极筹措项目建设经费,确保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四)平台保障

中心将依托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以及合作媒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宣传推广,未来将搭建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交流与共享平台,扩大试点院校课改成果的推广与运用。

附件2

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

试点院校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申报日期: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制

2018年1月

填写说明

一、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申报院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用A4纸打印并装订,电子版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whx728@csdp.edu.cn

三、涉密内容可不填写,但须单独注明。

四、本表未涵盖的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请另附材料。

五、申报咨询:吴晖湘,010-66093421

六、电子版申报书可在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官网:www.csdp.edu.cn下载。

一、申报院校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院校名称

举办方

□省级政府   □地市级政府

□行业   □企业   □其他

建校时间

院校性质

□公办    □民办

占地面积(亩)

建筑面积(平方米)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人数

教职工总数

专职教师数

专职教师数(硕士学位以上)

专职专业教师数

兼职专业教师数

现有专业数

2017年招生专业数

地址

邮编

网址

二、项目组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院系、专业、职称、研究方向、核心研究成果等

项目团队情况

姓名

性别

院系

专业

职称

研究方向

本项目任务分配

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情况

学科专业服务区域、产业、行业情况,前期合作基础,未来发展规划等。(2000字以内)

四、应用型课程建设基础

整体描述学校重点专业与课程的建设情况,包括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课程体系(专业群、课程群)建构、与产业对接以及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成果与获奖情况等。(2000以内)

五、应用型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根据学校应用型课程建设基础与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整体概述,2000字以内)

六、应用型课程改革目标与规划

(整体概述,2000字以内)

七、应用型课程改革具体方案

整体概述,2000字以内(拟试点改革的专业与课程实施方案可另附)。

八、政策保障及支持情况

请说明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为推动项目实施所提供的鼓励政策或措施。(2000字以内)

九、课程改革拟投入经费情况

项目内容

经费投入(万元)

经费使用计划

注:本项目经费来源均为学校自筹。

十、项目联系人情况

联系人信息

申报院校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十一、学校意见

学校承诺:

学校(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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