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西昌学院2018年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我校启动2018年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科学发展观和高等教育规律,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加大项目建设成果应用与推广力度,推进内涵建设,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
(一)立足实践:申报者须立足教学工作实践或管理工作实践,开展本科教学研究与实践,将实践经验升华到理论高度,同时将升华后的理论运用、指导具体的实践活动。
(二)问题导向:申报者须以教学工作实践或管理工作实践的关键问题、重大问题为切入点,提出整体的研究或改革思路,制订具体研究或改革任务与举措,有计划推进实施。
(三)以生为本:教学研究与改革须坚持以学生为本,要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帮助学生提升学习效果,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
2018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范围可包含教学的各个方面,主要是围绕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师资队伍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和教学管理等内容开展研究。
三、申报对象与条件
1. 全校教职员工均可申报。
2. 坚持“四个不立”原则:即申报项目对日常工作进行简单性罗列与总结的不予立项;以往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项目,如无创新或拓展,原则上不予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等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予立项;凡有项目负责人主持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予立项。
3. 为保证教改项目研究的质量,一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项目参与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各单位限报3项。同时,学校鼓励多教学单位、多管理部门、多学科专业联合申报项目,每一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原则不超过8人(不含项目主持人),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四、申报程序
1. 组织宣传。各单位将及时通知向全体教职师(含双肩挑教师),做好宣传组织工作,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2. 申报项目。项目申请人填写《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2份于6月15日前交所在教学单位。
3. 材料报送。各单位组织初评,排序后填写《西昌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汇总表》1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2份于6月20日前交教务处王凌云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4.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从中择优作为西昌学院2018年教研教改项目立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凌云,电话:0834-258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