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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来源: 时间:2018年11月05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在师范院校办学特色上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师范专业培养能力提升上发挥领头雁作用,在师范人才培养上发挥风向标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

  二、目标要求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专业,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显著更新,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新形态基本形成,实践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健全,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明显优化,教师教育质量文化基本建立。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

  (一)全面开展师德养成教育。

  (二)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

  (三)深化信息技术助推教育教学改革。

  (四)着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五)完善全方位协同培养机制。

  (六)建强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

  (七)深化教师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构建追求卓越的质量保障体系。

  四、保障机制

  (一)构建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统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总体规划。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2.0的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政策支持。

  (三)加大经费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成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专家委员会,负责计划的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实行动态调整,专家组将通过查阅学校进展报告、实地调研等形式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完成培养任务、实施成效显著的,予以相关倾斜支持;对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改革项目承担资格。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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