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
              

关于清理规范“十不得、一严禁”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05月08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十不得、一严禁”等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我校涉及的规章制度、通知、标准等文件名称或有关做法,甄别出存在问题的相关内容表述或具体做法,拟定相应的清理措施及完成时限,并将以上内容填写至附件1表格后于2021年5月16日前发送到发展规划处贾丽娜OA。

  温馨提示:在上报四川省教育厅2021年度工作清单中明确改革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见附件2),督导组将于2021年9月30日前对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2021年度工作清单内容。

  附件:1.“十不得、一严禁”等事项清理表格(模板)

            2.2021年度工作清单

 西昌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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