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
              

关于上报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02月27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

根据《西昌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分工方案》(西学委〔2021〕12号),学校于2021年1月16日印发了关于2021年落实该《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西学院规〔2021〕1号)。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在2021年2月28日17:00前上报负面清单和2021年度任务清单。

特此通知。

西昌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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