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教育改革问卷调查的通知》要求和学校领导的安排,现就做好本次问卷调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分工 1.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各填写1份问卷,由党政办负责落实; 2.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政办、组织部、团委、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督导组负责人各填写1份问卷; 3.教师代表:填写问卷总数不少于5份,由人事处负责落实; 3.家长代表:家长代表填写问卷总数不少于10份,由学生处负责落实; 4.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填写问卷总数不少于10份,由团委负责落实。 二、调查问卷下载 请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使用微信、QQ等扫描“问卷1:学校” 二维码, 家长代表扫描“问卷2:家长” 二维码,学生代表扫描“问卷3:学生”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 三、完成时间 请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及时联系落实调查对象,确保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问卷调查。 说明:本次调查不记名,通过手机填写后直接提交,调查结果仅作研究使用,不作任何考核排名。请各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调查对象填写调查问卷,真实呈现工作情况,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教育改革问卷调查的通知 发展规划处 2022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