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世致用管人悟道--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作者:经济与管理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的要求,我院积极在各班中开展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评审依据
我院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指南》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第三批)的通知》(财教【2015】198号)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对评审条件、原则和操作程序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 评审程序
1.2015年9月28日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及学生科、毕业班辅导员在8109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省教育厅和我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2.要求各班辅导员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推选出家庭贫困并且勤奋好学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上报学生科,并在全院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 名额分配
根据西昌学院划拨我院2015-2016年国家助学金名额,按照各学班学生人数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 评审结果
我院对国家助学金受助同学初选情况予以公示,并公布了专门的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电话08342580039,广泛倾听师生的意见。
严格依据上述程序并经公示,全院师生对我院初审确定的该受助学生没有异议,现上报上级领导审查批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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