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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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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使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自立意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申请流程

  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提出申请

  2.辅导员签署意见

  3.学生科冉龙舞老师审核签字

  4.申请书交到勤工部

  5.进行勤工助学相关培训

  6.建立勤工助学档案

  7.安排相应勤工助学岗位

  二.勤工助学申请要求

  1.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不能保证在学校学习期间最低生活需求。

  2.学习态度端正,努力学习,各科成绩合格。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

  4.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5.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斗殴。

  6.无记过处分,无晚归记录。

  7.做事积极主动并且有责任感。

  8.能服从组织或岗位老师的安排。

  三.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与安排

  1、学院根据院内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学院长期安排用工的岗位为固定岗位,学院临时性用工的岗位为临时岗位。

  2.校内所有勤工助学岗位统一由勤工部安排。

  四.勤工助学岗位

  1.打扫公区

  2.打扫图书馆

  3.维护多媒体

  4.校报记者

  5.发报纸

  6.打扫固定教室

  7.打扫临时教室

  8.打扫机房

  五.勤工助学教室卫生检查制度

  1.勤工助学教室打扫时间:

  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5:30前打扫完毕,检查卫生按10分制进行,低于6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教室通知教室负责人重新打扫并进行相应惩处。

  2.勤工助学教室卫生检查时间:

  由本周卫生检查小组在5:50开始检查卫生。(检查本周卫生的小组成员应当全部到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检查需向小组长说明原因并请假。)

  3.教室卫生检查分为五项,即地面、墙壁、门窗、黑板、电器桌凳、劳动工具等。

  4.卫生检查标准:

  ①地面:无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泥浆、无灰尘、无痰迹、保持地面干净记2分;单项达不到扣0.1——0.5分,多项达不到者该全项积分扣完为止。(地面含走廊)

  ②墙壁:无脚印、无污染、无灰尘、无蛛网、无粘贴、无划道记2分。单项达不到扣0.1 ——0.5分,多项达不到者该项积分扣完为止。

  ③门窗:无尘土、玻璃明净完好,无纸贴,门上无踢痕记2分;单项达不到者扣0.1——0.5分,多项达不到者该项各分扣完为止。

  ④黑板:不乱涂、乱画、无粉笔道、擦干净、黑棉线槽内无粉末,讲桌上无粉笔头、无粉尘、抽屉内无垃圾摆放整齐记2分,单项达不到扣0.1——0.5分,多项达不到者该全项积分扣完为止。

  ⑤桌凳电器和劳动工具:桌凳电器面、脚、撑无尘土、无泥迹,并要求劳动工具和桌凳摆放整齐,无毁坏记2分;单项达不到扣0.1——0.5分,多项达不到者该项各分扣完为止。

  五.公区卫生检查制度

  1.工区打扫时间:

  工区卫生由勤工部安排相关人员轮流进行卫生打扫,在每周二、周四、早上7:35前打扫完毕。检查卫生按10分制进行,低于6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由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重新打扫并进行相应惩处。

  2.工区卫生检查时间:

  勤工部在周二、周四、早上7:40检查,勤工部及当天打扫卫生人员负责监督保洁。

  3.工区卫生检查分为五项,即草坪、道路、垃圾箱、劳动工具等。

  4.工区卫生标准:

  ①草坪、绿化带无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枯枝落叶记2分,单项达不到扣0.1 ——0.5分,多项达不到者该项积分扣完为止。

  ②道路保持整洁干净,无杂物记3分。

  ③垃圾箱四周无散落垃圾、异味记3分。

  ④保洁工具存放整齐有序,保持整洁记2分。

  六.考核办法

  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勤工部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七.勤工助学补助标准的审定与发放

  1.勤工助学补助的标准根据岗位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

  2.学生完成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之后,经考核合格者,于下月中旬发放勤工助学补助。

  3.每月月底前,卫生检查小组将考核情况交到勤工部,勤工部据此制表发放勤工助学补助。

  八.奖励

  对每月工作考核特别优秀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当月勤工助学补助可根据实际成绩,适当增发勤工助学补助。

  九.处罚

  1.每月卫生检查不合格达到3次,酌情扣发当月的勤工助学补助。

  2.每月卫生检查不合格达到10次,则直接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3.学习成绩不合格,生活不俭朴,劳动工作表现差,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留级或休学的,随时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凡被取消勤工助学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在校期间不在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勤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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