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
              

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14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

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例规定,考试作弊,触犯《刑法》。西昌学院作为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点,将承担此次国家级考试考生提供安全、便利的考试环境为维护我校作为国家考试报考点的社会声誉,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工作,务必参加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全体学生做到诚信考试,遵纪守法。

学院14日下午5点前电话告知学工部本学院考研人数, 15下午到学生工作部办公室领取诚信应考倡议书(南校区在学工部洪老师处领取),发给每一位参考同学,并在教学楼相应位置张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刑法修正案)》

学院要召集所有考生,组织开展诚信应考、法律法规专题教育,确保宣传到每一位参考学生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考试作弊处罚的条例: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西昌学院学生处、招就处

2017年12月14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编:615000

网站维护:西昌学院网络信息中心

管理员信箱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蜀ICP备05008540号 川公网安备51340102000022号 版权所有(c)西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