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西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要求:1、2018年3月23日前完成评定工作,严格按附件中名额评定,经费必须使用完;
2、3月26日到学工部(南校区洪昌宪老师处)领取西昌学院授奖学生登记表、荣誉证书;
3、3月30日前将签盖后的西昌学院授奖学生登记表(学校意见时间填写2018年3月30日、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书写学生学号)交学工部档案室(南校区洪昌宪老师处)、完成荣誉证书书写(奖项名称与学生手册中一致,时间统一填写2018年3月30日)与盖章(校章)并发放给学生;
4、3月底前奖学金发放到位;
5.材料上报:获奖学生名单、奖项,纸质和电子版于3月30前报学生工作部。
附件:西昌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经费划拨
如有疑问请咨询:2580013。
学生工作部
20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