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80号)、《西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各自然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具体组成名单由小组组长签盖后二级学院存档备案。 二.各自然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组织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特别强调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交的资料包括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②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疾病证明、建档立卡户手册、贫困证明等)、③《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中第①、第③项材料必备。 去年(2017-2018学年)已经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如今年想继续申请认定,只需提交第②、第③项,其中第③项材料必备,如家庭经济情况有变化仍需提交第①项。 三.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收集拟申请困难认定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组织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西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四.根据川教函〔2016〕423号文件“优先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纳入困难学生库。 五.在线认定时间与流程: 1.基本信息(新生导入、老生更新)导入系统: 9月12日前 2.学生在线申请时间:9月13至16日 3.辅导员审核、二级学院复核提交二级学院时间:9月17日 4.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审核困难认定流程 注:非正常原因校外租住,经常出入网吧者不予认定。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