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福慧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福慧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是福慧友好人士资助我院莘莘学子的一项常年性奖助学金。根据《福慧教育基金会与西昌学院2018-2019学年资助贫困学生的协议》,福慧教育基金会继续资助西昌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按照福慧基金会的评选条件和办法,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福慧奖助学金的评选新增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经认定的2018-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大二、大一学生(2017、2018级),原2017-2018年继续享受资助学生在2016級學生名單中按新分配方案产生(学习成绩优秀者获得),2018-2019加福慧继续享受与新增名额表见附件。 2.受助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平均成绩必须在班内20名或年级中上以内; 3.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学年操行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4.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程度深的学生优先; 6. 16名2017级、20名2018级学生优先给予未能取得其他资助的学生; 7. 公益活动与奬助学金挂钩制度: 2018级(大一)申请学生必须在高中或之前曾参与公益活动,2017级学生及持续性资助的2016级(大三)学生必须于2017学年曾参与公益活动。(需提交附有图片的公益活动报告或公益活动机构的证明); 二、评选名额、资助金额 1.基金会将会持续性资助2017级及2018级学生至大学三年级,如该生成绩严重倒退或操行有问题,将由其他成绩优异学生补替; 2.已获福慧奖助学金且未毕业的同学(16级12名),符合条件者今年继续享受奖助学金4000元;17级16名、其中4名6000元,12名4000元/年,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学生成绩等确定;18级20名,每名4000元。但仍需提交书面申请、上学年成绩单复印件、学年总结、贫困证明复印件及申请表(复印件均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评选办法 1.各班辅导员、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和本班学生情况组织评选,提出拟享受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 2.拟享受奖助学金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主要说明自己在校的学习情况、表现情况、家庭情况及对受资助的感受和认识); 3.受助学生必须提供家庭贫困的相关材料(如家庭成员收入水平的乡镇(街道)以上证明、残疾证明、孤儿证明等); 4.确定拟享受奖助学金的学生填写《福慧奖助学金申请表》,辅导员(班主任)填写评语;受助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 学院填写审核意见,附上学年或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学年总结; 5.往年评定的学生如无违纪违法行为,学习成绩良好者,今年按附件方案继续享受此项资助; 6.11月8日,各学院将享受奖助学金的学生花名册(附件二)(含继续享受与本次新增学生)、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办公室; 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各种条件确定享受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进行院内公示(11月5-7日)并公布举报电话。 2.将“福慧基金会”2018-2019年度奖助学金申请表、受助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上学期成绩单、贫困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受助学生名册(纸质与电子版)以及评选总结和公示照片(电子文档)、参加公益活动报告或公益活动机构的证明等有关材料报学生资助办公室。 3.11月9日-11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11月16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5.11月底前,报“福慧基金会”审批。 6.2019年5月,学校与加福慧基金会组织学生与加福慧基金会进行会面座谈。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院内广泛宣传,严格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时间和程序进行此项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六、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中2018-2019加福慧继续享受与新增名额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打印后填写)福慧奬學金申請表2018-2019 附件2:福慧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 附件3:受助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 附件4:原西昌学院享受2017-2018学年2016级学生名单 |